《非招标方式采購代理服務規範》(以下(xià)簡稱《規範》)于2018年6月1日向全行業發布,并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試行。這是繼2016年《招标采購代理規範》發布實施後,中(zhōng)國招标投标協會組織制定發布的第二部采購服務行業推薦性自律服務規範。《規範》于2016年5月正式啓動編制,中(zhōng)化招标作爲參編單位、中(zhōng)化招标質量控制總監郭憲作爲編制委員會委員、施美琴作爲參編人員全程參與了編制及論證工(gōng)作。
《規範》通過吸收借鑒國際與國内采購實踐成果和發展趨勢,對實踐中(zhōng)各類傳統采購方式進行了優化改造、總結提煉和規範統一(yī)。凝聚了招标采購全行業實踐和理論者的心血、智慧和經驗。将爲紮實推進采購服務行業自律規範和高質量發展,有效發揮積極引導和基礎保障作用。
《規範》屬于招标采購行業第一(yī)個非招标方式采購代理專業化、系統化服務和科學化評價的推薦性規範,适用于在中(zhōng)華人民共和國境内工(gōng)程、貨物(wù)、服務的非招标方式的采購交易服務。《規範》代表了招标采購服務行業共同的價值基礎與發展趨勢,具有廣泛的市場影響力和價值引導力。《規範》将結合行業實踐需要逐步完善,并計劃申請列入國家标準。